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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立足职能,善谋实干,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为目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贵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主动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把检察工作摆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加强服务、提升效果。

开展生态检察,助推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加大对危害生态自然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助推贵池奋力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共办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6106人,全面强化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为贵池绿水青山筑起法律屏障。为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承办全市涉林刑事犯罪研讨会,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总结打击和预防涉林犯罪经验,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途径。

落实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利益。认真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查阅台账、调查走访等方式,发现在主城区杏花村、翠柏路农贸市场,有人涉嫌销售无标签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牛肉,经调取并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在确认该批冷冻牛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建议将该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办理了发生在主城区校园周边,部分商贩利用“地沟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案件,确保未成年学生的饮食安全。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57人,促进中央精准扶贫和各项惠民措施顺利推进,依法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结合案件办理,防范招商风险。2014年,我院办理了3起涉及招商企业犯罪案件,发现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漏洞,遂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开展专项调研,由检察长牵头,两名副检察长参与,成立三个调研小组,历时近四个月,分别走访银行、园区及部分监管部门,找出招商企业涉案原因,以及监管部门履责漏洞,从法律角度提出加强对招商企业监管、规范招商行为、防范招商风险的对策,形成综合调研报告,在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交流,得到了区委的肯定和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二、惩防并举,严查贪腐,营造清明政治生态

五年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3752人、渎职侵权案件89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31万元。2016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9人、渎职侵权案件11人。

重拳出击,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聚焦工程建设、教育医疗、涉农惠民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办理大要案、窝串案,查处了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俞某某、区教体局电教站站长杨某某及殷汇镇原党委书记胡某某等人贪腐窝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渎职案件的查办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尤其是2014年,我院立案查处公安民警1人,并通过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在司法机关内部引起很大反响。

转变理念,有效提升侦查能力。按照上级院要求,在“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一体反贪”理念的引领下,注意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注重提升干警侦查谋略,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积极融入三级侦查一体化机制,努力开辟查办职务犯罪的新路径。五年来,检察技术不断得到加强,建成侦查指挥中心、标准化办案工作区,严格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和规范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管理、整合和挖掘运用,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要求,将侦查关口前移,深挖职务犯罪。

创新机制,努力增强预防实效。突出开展系统预防,举办法制讲座67次、进行预防调查11次、发出检察建议18份。2016年,在全区镇、街基层组织中开展为期一年的职务犯罪预防和检察宣传专项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七个宣讲小组分赴全区20个镇街(含原贵池区清溪街道),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检察宣传工作。创新预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改变单纯的台上讲台下听的授课模式,加入了职务犯罪预防微电影《糊涂》和宣传检察职能的动漫片。共举办讲座20场,受众人数达3000余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三、宽严相济,打击犯罪,促进平安贵池建设

五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021395人,批准逮捕104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482576人,提起公诉15352176人。2016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6277人,批准逮捕20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2492人,提起公诉288455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86人、起诉278人。严惩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57人、起诉630人。严惩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54人,起诉113人。2016年,我院办理的王某等人利用“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仅池州一地被害群众近2000人,涉案金额达1.1亿元,公诉难度较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对案件的重要信息通过池州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并及时向区委汇报案件相关情况,派专人做好投资人的接待、释法说理工作,做好风险防控,有效防止了集体访及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批捕353人,不起诉160人。对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和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结合案情,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确定2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专业素质较高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考察监督,以“云姐知心话”、“检察官寄语”等形式,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尽早回归社会。

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受理来信来访176件,其中群众来信97件,来访79件。以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为平台,以首办责任制为抓手,有效整合信、访、网、电等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表达诉求。探索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设立四个检察工作站,建立干警定期坐班和院领导定期巡访制度,了解工作站所在地的社情民意,切实发挥检察工作站延伸法律触角、服务基层群众的职能。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组织干警上街道、下基层,扩大举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诉讼监督,注重质效,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五年来,受理立案监督案件2129人,其中公安机关主动改变立案或不立案、作出撤案决定66人,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案件72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7人。办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35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4件。2016年,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215人,办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13件。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不当立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通过定期查看“双打”平台和不定期走访相关职能部门等方式发现线索。加强追诉漏罪漏犯工作,强化对另案处理、退回补充侦查后将案件自行消化处理等情形的监督,有效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放纵犯罪的现象,追加遗漏犯罪事实27起,漏罪24个,漏犯17人。

注重刑事审判监督。积极寻找多种监督途径和方式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活动。对简易程序案件均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依法派员出庭,增强对庭审活动的监督。积极探索运用量刑建议权,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不仅对定罪提出明确意见,而且对量刑幅度提出具体建议,做到事前监督,有效防止量刑上的畸轻畸重。针对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的判决依法行使抗诉权。依法提出抗诉7件,均获市院支持,其中二审法院依法改判5件,发回重审后改判1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找准工作定位,积极探索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机制。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检察监督工作,制定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工作制度。会同社区矫正部门对全区的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等“监外执行四种人”进行全面的走访、监督考察,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及时提出收监建议。2016年,我院在工作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裴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经司法所多次查找也无法取得联系,处于脱管状态,我院向相关部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后裴某被依法收监。

提升民行检察监督。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推动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根据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扭转“等案上门”的工作习惯,积极探索和实践民行检察线索难题的破解途径。以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执行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为重点,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民行检察工作的监督质效。此外,在开展民行检察监督活动时,高度重视释法说理,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五、从严治检,规范司法,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努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能力。

以主题教育为引领,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坚定队伍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确保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上率下,以问题为导向,采取自查、“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检察纪律,切实查摆整治“四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

以学习培训为基础,狠抓能力素质建设。以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人才强检,着力提高业务素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五年来共招录检察人员8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干警比例达50%。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院的各类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安排干警参训参练。组织近30名干警参加检察人员素能培训班。坚持开展刑检部门“每周一学”活动和检委会例会学习制度,提高公诉、侦监部门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检委会委员的决策水平。借助省院“每月一讲”、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贵检大课堂”和论文研讨会等平台,开展各类学习培训交流活动,优化了检察队伍知识结构,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素养。

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狠抓规范司法建设。严格按照高检院、省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围绕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的制作、使用不规范、程序性规定执行不到位等十三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确保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定实施评查办法和评查标准,对2012年以来办结的1127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查缺补漏,通过评查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影响案件质量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有力地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水平。探索推行建立执法档案制度,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执行不规范司法记录建档。

以文明创建为统领,狠抓检察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检察文化活动,以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多层次、宽领域的检察文化氛围。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全国绿色运动会和登山、竞走活动,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和“清洁家园”、“交通文明岗”等志愿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创先争优”意识。组织干警进入社区铲冰除雪,开展“五乱”整治,支持社区建设。全面落实双拥创建措施,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保护军事设施法》等法律,落实拥军优属的各项措施,组织干警参加“军营一日”活动,增强了干警的国防意识和投身双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六、深化改革,强化监督,提升检察执法公信

积极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主动加强自身监督,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难题。认真学习领会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出台符合本院实际的改革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明确标准,严格程序,全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全体干警充分知晓改革政策和进程。经过员额内检察官遴选考试和考核等环节,选任员额内检察官22人,做到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为即将全面推行的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奠定基础。

注重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高检院颁布的检察干警“八个严禁”,制定实施《贵池区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重点加强对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关键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撰写心得体会,并召开交流讨论会。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机关上下班考勤、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制度,采取明查暗访、现场巡查等形式,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指纹签到、请销假、节假日值班、“禁酒令”、车辆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双千双百”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职务犯罪预防讲座,主动上门汇报近年来的检察工作,增强透明度,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年来,我院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反贪污贿赂、公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根据规定安排检察人员作了述职报告。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和网站,全力打造新媒体矩阵,强化自媒体时代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更多的监督和支持。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第五届安徽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第九和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还有数十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市区级表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和领会党中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必须始终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拓宽外部监督途径,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求,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筑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与司法改革的目标存在不小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规划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新要求,以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为重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贵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主动对标讲看齐,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坚定不移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定不移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征求和倾听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持之以恒服务发展大局。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平安贵池”、“法治贵池”建设,找准履职与服务的切入点,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突出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建立健全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落实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意见。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大检调对接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惩防并举遏制职务犯罪。聚焦贵池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始终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权力集中的重点环节,把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做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强化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扶贫惠农领域犯罪。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是发挥职能强化诉讼监督。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多措并举提升监督质效,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审判活动监督水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纠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和行政违法行为。加大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持续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五是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和执法一线人员廉洁自律为重点,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管理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素能建设,全面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大力提高检察人员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巩固规范司法工作成果,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推进执法档案建设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中,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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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解释

[1]量刑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量刑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

[2]员额内检察官:指为了严格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根据中央有关推行员额制改革的部署,从现有检察人员中遴选业务骨干作为员额内检察官,安排在司法办案岗位,并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3]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比例,强化职业保障。

[4]双千双百:指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三级院组织开展以邀请千名代表委员旁听百场观摩庭、邀请千名代表委员走进百个检察院为内容的活动。

[5]检调对接: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以服务民生、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为宗旨,主动把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相对接,促进实现依法办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