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0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2.49万元,完成预算的 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
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4.8 万元,占 1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87.69 万元,占 8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 2020 年度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原因是 2020 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 2020 年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0 次,累计出国(境)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 14.8 万元, 与 2020 年度预算相比,减少 0.2 万元,下降 1.3%,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2020 年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 177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2114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和执行公务等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 30 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贵池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贵办发20159 号)《贵池区招商引资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贵办[2015]6 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7.69 万元,与 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 1.81 万元,下降 2.0%,下降的原因是保障办案工作要求,整合出行人员,减少车辆出行次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65 万元,与 2020 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 万元,下降 0%,原因是车辆采购按严格按预算支出,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 3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69 万元,与2020 年度预算相比,减少 1.81 万元,下降 7.4%,下降原因是保障办案工作要求,整合出行人员,减少车辆出行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活动以及日常公务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 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