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0-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侦查、立案、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依法开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对区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六)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七)对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检察工作有关制度和规定等。

(八)开展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活动。

(九)负责其他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更坚实的步伐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谋篇布局;以更坚定的决心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以更精细的措施,主动服务大局,继续为贵池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主要任务是:

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全区“14810”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细化服务举措,关注社会民生、公平正义。促进科技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实施细则助力民企健康发展。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服务金融风险防范大局,保持对金融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

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胜利

牢牢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趋势,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上再提升,贯彻依法严打方针,深化打击力度,坚持扫黑除恶和“破网打伞”两手抓。通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突出打击重点,整治重点地区、行业与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与广度,深挖“保护伞”。做好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与规范程序审查,把好案件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与诉讼监督等关口,确保办案质量。

三、优化检察监督四大主业均衡发展

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履行。主动适应捕诉合一改革,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化衔接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多层次诉讼体系。不断完善纪法衔接,合力反腐工作机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化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各项监督手段综合运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手段,注重补齐短板,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聚焦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社会“痛点”、“热点”案件办理力度。结合办案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推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严格资源保护,为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美丽长江经济带“贵池板块”贡献检察力量。

四、狠抓检察队伍素能建设

始终把队伍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不断提高全体干警党性修养。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纪律作风、规范司法抓得更实,严惩违纪违法,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强人才培养,加快知识更新,素能培训、岗位练兵,扎实推进“双引领”工程,激励全体干警学先进、勇担当,在新时期检察事业中磨砺成长。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44.0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4.06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4.06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872.94万元,占83.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4万元,占6.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6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75.62万元,占7.24%.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4.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134.06万元,增长14.7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增资和招考9名聘用制书记员、4名司法雇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72.94万元,占83.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4万元,占6.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6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75.62万元,占7.2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2019年预算872.9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1.14万元,增加13.1%,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和正常调资增资。其中:“行政运行”预算87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办案等特定的工作任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69.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14万元,增长15.1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9年预算26.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66万元,增长16.3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6.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75.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12万元,增长36.2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5.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9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22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37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1044.0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104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4.06万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增加134.06万元,增长14.7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增资和招考9名聘用制书记员、4名司法雇员。

七、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1044.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4.06万元,增长14.7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增资和招考9名聘用制书记员、4名司法雇员。其中,基本支出903万元,占86.4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141.06万元,占13.51%,主要用于办案等特定的工作任务支出。

八、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设置绩效目标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有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