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8年贵池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41.6

40.87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6.1

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5.5

24.8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5

24.87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0.87万元,完成预算的9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为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39.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87万元,占60.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7年度、2018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8年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 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下降1.23%,下降的原因是控制接待人数和批次。2018年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66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和执行公务等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贵池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贵办发[2015]9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8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73万元,下降2.85%,下降的原因是车辆减少,运行费用减少。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活动以及日常公务等。2018年末,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