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共有政法编制63人,现有干警55人;离退休人员28人。内设机构1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科、技术装备科、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案件管理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法律监督权也叫检察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区别。它既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也不同于国家审判机关,而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院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进行侦查。

(四)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五)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协助区委,抓好本院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队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属独立核算单位。

 三、贵池区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85.52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104.30万元),支出总计1185.5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30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81.22万元,收入系财政拨款收入,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8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22万元,占81.32%;项目支出202万元,占18.68%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4.2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07万元),支出总计1124.2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0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0.09万元(10.85%);支出增加110.09万元(10.85%)。原因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1.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96.17%,年初结转和结余43.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3.8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2.43万元,决算为1081.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预算数不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决算数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848.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46.96万元,其他检察支出202万元,2015年决算数为919.10万元,减少7.63%,主要用于本院日常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132.86万元,2015年决算数为122.50万元,增长8.46%,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相应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数为15.54万元,2015年决算数为14.20万元,增长9.44%,原因是有关政策调整及人员组成结构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83.86万元,2015年决算数50.90万元,增长64.75%,增长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公积金调整。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2.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5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贵池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259.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贵池区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1231日,贵池区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