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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元月10日在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文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监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努力做优检察业务、从严抓好检察队伍、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落实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要求,慎用强制措施,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扎实推进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虚假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执行三个专项工作,最大限度实现保稳定、保就业,办理各类涉民企案件35件。倍受社会关注的某蛋糕店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涉及我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犯罪,我院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认定公司及部分嫌疑人不构罪,改变侦查机关对案件定性,使企业经整顿后恢复正常生产,避免倒闭风险。办理的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民事监督案件,经调查核实,发现新证,依法提请抗诉,经再审后改判。成功办理了以蒋某某为首的一批涉黑虚假诉讼监督案,使多个企业和个人免受“套路贷”、虚假诉讼的侵害。

坚决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以金融领域风险防范为重点,积极做好群体性事件预判和防范。办理多发性侵财案件6171人。严厉打击池州“613”系列电信诈骗案,该案系跨国诈骗要案,涉及28名犯罪嫌疑人偷渡缅甸成立鼎丰集团针对中国公民从事电信诈骗犯罪,诈骗数额达2700余万元,受害者150余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了运输、销售伪劣卷烟、新型电子烟、走私卷烟案件610人,涉案金额超700万元。

加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保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的打击力度,认真受理公益保护线索,把开展恢复性司法作为涉环境案件“必选项”,共办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案件35件,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行政机关及时作出违法占用土地拆除和土地复垦方案,安排专人现场指导,在当地街道办的大力支持下,地上房屋和附属设施在规定时间内拆除,顺利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决策部署,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办理了刘某某等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成功打掉了这起涉及多人的非法捕捞水产品供销一条龙“黑色利益链”,起到办案一件震慑一片的效果。

二、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实施“六清”行动,全力推进涉黑恶案件办理,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618人,提起公诉435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7件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就证据收集、固定、完善、涉财认定标准和处置、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案件快捕快诉奠定基础。深挖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发现腐败及“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报告。指定管辖的“7.08”专案,该案系“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情复杂、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18人,涉及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串通投标等罪行,犯罪事实80余起。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即驻点青阳,与侦查人员一同加班加点,共商案件,引导侦查。侦查机关移送起诉后,卷宗达58卷,仅用30天完成公诉任务,并促使其中12人真诚悔罪,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目前,检察环节涉黑涉恶案件全案清结。

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8 271人,批准逮捕案件154 224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6 544人,提起公诉案件282444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对吴某某故意杀人案,依法批准逮捕。办理的席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一案,涉案票面金额达3亿元。持续深化监检衔接,强化职务犯罪公诉工作,对监委移送的唐某某徇私枉法案、焦某某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

三效统一助力“平安建设”。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发出检察建议19份。聚焦涉黑恶案件重点行业领域,剖析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19名社会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协同合作,从源头治理堵塞漏洞。针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提出以猥亵儿童案为视角谈加强未检工作,得到区委领导重视并做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批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适用,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注重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谅解双统一,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戾气。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91425人,适用率达85%,其中相对不诉44人,提出确定量刑建议105条。

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格落实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开通涉疫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实现涉疫案件提前介入无死角,案件流转无延迟,共办理涉疫案件5件。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对涉疫公共卫生防护领域实施有力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销售“三无”酒精、高价口罩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我们自觉加强自身防控,严格执行战时防疫秩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或电话方式办理业务,没有因疫情而限制、减损控告申诉人的合法权利。24名检察干警积极投身社区联防联控,院党总支组织党员抗疫捐款,奉献爱心。

三、聚焦社会民生热点,做实司法为民文章

温暖控申推动矛盾化解。紧紧围绕现阶段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久诉不决的“钉子案”“骨头案”。落实件件回复制度,强化责任分解,对回复答复情况跟踪预警,确保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努力提升群众满意率和信访化解率。共受理58件信访件。

品牌创建加强特殊保护。坚持双向保护,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7人,不捕率达71%,适用附条件不诉5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7人,不诉率为63.2%。严惩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对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虐童致死案和一起命案积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企业联合建立观护基地对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帮教。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与多部门建立联系,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和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两大载体,深化检校合作,提供法治教育。目前,我院未检工作已形成特色,打造的“沐童.惜华检察官工作室”,成为全市检察工作一大品牌和亮点。

司法救助助推脱贫攻坚。强化司法救助,变被动受理为主动依职权启动,注重从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易发重大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案件中发现救助线索。共办理4起司法救助案件。一起是我院一帮扶贫困户因交通事故受伤,致家庭生活困难,结合扶贫政策,开通救助“绿色”通道,使贫困户家庭及时得到救助。另一起是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加害人系精神病患者,其本人及家庭无赔偿能力,巨额医疗费及康复护理等费用致被害人家庭陷入困境,按照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68430元。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推进案件公开听证程序。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优化听证案件结构,充分借助“外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行案件公开听证。先后召开听证会7次。在办理张某某与王某某生效民事判决监督案中,依法启动听证程序,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律师等知名人士参加,申请监督人综合考虑听证员评论意见,解开心结,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实现双方当事人和解息诉。

着力降低“案-件比”。 一是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坚持谁介入、谁办理、谁负责,围绕诉讼全局精细办案,提升案件质量。二是健全完善司法办案机制,扩大提前介入范围,严格退查程序,降低退查比例,提高退查提纲质量,促进侦查机关全面规范搜集证据。三是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申诉等环节。

抓细检察官业绩考评。规范检察官业绩考评,聚焦检察工作的短板弱项,对照检察机关办案职权清单、检察官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检察官职责,综合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构建科学高效的业绩评价管理体系,旨在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平衡发展,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尽责履职、担当作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提升案件质效。

五、强化检察法律监督,坚守底线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持续加强。依法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1人,建议行政机关移案1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1人,追诉遗漏罪行35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34人、改变认定事实11人,对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2人,提请抗诉11人。依法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建议撤销缓刑案件2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1份。

民事检察监督提量增效。办理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等监督案件21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支持起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检察建议1件。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发挥类案指导作用,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扎实办理对生效裁判结果的监督,坚持有诉必接、有案必办。依法对陈某某、张某某、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生效判决监督案提请抗诉,该案已由市中院裁定再审。

行政检察监督企稳向好。办理行政案件4件,其中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件,对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行政检察建议2件。进一步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有力维护合法行政决定,对违法行政决定,推动督促纠正、行政和解。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开展类案分析,梳理相关领域行政不规范行为,依法提出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助推依法行政,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保护有为有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规范,走深走实,受理线索、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4件,其中已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20件,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7件,其中已立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6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立案的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均已采纳并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回复。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统领地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持政法姓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任务,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认真开展“强化纪律教育、增强自我约束”专题学习。强化检务督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点从司法办案、选人用人、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五个方面记录报告事项。持续正风肃纪,强化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检察环境。

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对照省院巡视市院整改问题,在市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全面深入自查自纠,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存在共性问题7个,举一反三问题2个,制定整改措施19条。今年市院党组巡察组对区院党组开展了为期1个月巡察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6个问题,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列出整改措施65条,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扎实推动整改落实。

强化检察素能教育培训。落实年度培训计划,持续开展检察人员素能培训,实现全院检察人员三年内全部脱产轮训一遍的目标任务。重视发挥网络在线培训作用,深化“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用好“检答网”,积极组织参加中检网和安徽干部在线网络化培训。

强化案件管理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办理流程监控案件6件。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法律文书284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58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6条。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评查已结案件597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详细的《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各办案部门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申检察工作;积极把“两代表一委员”“请进来”,开展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联系活动;带着检察专项工作,主动“走出去”,深入座谈、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2020年贵池区人民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还有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市级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与时代进步、人民需求相比,检察机关监督尽责、守正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产品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二是适应和完善司法改革带来的办案机制调整需要长期摸索前行,“案-件比”指标数值较高,对标高检院和省、市院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干警队伍素质能力尚不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现象时有发生,素能培训还需不断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细,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助力“十四五”规划起航扬帆,为贵池区新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把强化政治意识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检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实效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高标准抓党建,自觉把党章党规作为遵循,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发展。

二、精准服务大局,助力开创首善之区建设新局面。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持续强化保障“六稳”“六保”,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深化“平安贵池”建设,落实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加强涉农检察,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品质。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实施提出的更高要求,创新发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着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各业务条线形成合力,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深化做实行政检察,把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到最好。规范公益诉讼检察,推进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及判决执行全流程“回头看”。

四、紧盯司法改革,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质效。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加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量刑建议的精准化、智能化建设。持续深化司法责任综合配套改革,检察官业绩考评与检察官权力、责任清单相衔接,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各位代表,在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的关键阶段,在抓“六保”促“六稳”育新机开新局的关键时期,我们对贵池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充满信心,也因肩负使命倍感责任重大。我们将始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全面落实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相关目标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更新、落实检察理念,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努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为服务贵池区全面开创现代化首善之区建设新局面贡献积极力量。

 

 

《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征得当事人同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评议,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

 

服务民企“351”工程2020年省检察院制定服务民企“351”工程,开展解决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三个专项工作。开展五个系列活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察、编辑一套风险防范丛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建立一套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机制。

 

虚假诉讼监督:检察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对虚假诉讼行为依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检察监督,审查、调查涉嫌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并对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法院纠正错误判决、裁定的行为。

 

民事行政执行:民事行政判决生效后,判决义务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经申请人申请,由法院执行部门受理审查,依据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措施。

 

双向保护: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既注重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长接待日:各级检察长直接参加接待,当面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倾听意见,对接访的案件加强督促,落实责任,努力做到件件有交代。

 

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