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与池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签署校检合作共建协议,贵池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叶丰林,池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刘为国、院长叶三梅等参加签约仪式。
叶丰林介绍了贵池区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和重点工作,他表示,池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人才资源丰富,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双方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将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和师生之间的互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特长,促进检察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做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刘为国表示,开展校检合作共建活动将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基地,进一步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教师的学术研究水平,促进双方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党建工作成效。叶三梅介绍了池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建设情况,并希望进一步加强校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基层党组织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理论研究、业务培训、学生实习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和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