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贵池区检察院依法起诉全区首例袭警案
时间:2022-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贵池区检察院以袭警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该院办理的贵池区首例袭警案件。

3月5日晚,被告人吴某某与家人姜某某、高某某等人在饭店吃饭饮酒,饭后途中借酒滋事,无端猜疑并威胁殴打路边代驾人员。民警到场后及时制止吴某某殴打行为,吴某某不但不停止侵害、服从执法,反而突然上前用手多次击打民警面部并撕扯其口罩。在民警上前控制吴某某时,被姜某某、高某某等人阻拦,期间,吴某某再次上前用手击打民警并逃离现场。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经过认真审查,分析认定吴某某等人酒后滋事已是过错在先,面对民警执法,不反思己过,伏法认错,却愈演愈烈,挑战执法,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依法应当从严处理。经过严肃的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吴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酒后系列行为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法律处罚。

检察官提醒,《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袭警罪单列罪名实施,更加注重维护执法权威,保护执法安全,突出抗法从严。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本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在面对民警处理时,更应做到服从执法,不能肆意任性,以任何理由暴力抗法、侵害执法人员,否则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