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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昔日犯错思悔改 今朝学成把恩谢
时间:  作者:汪国庆、吴赫伯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由于你系未成年人,初犯,犯罪情节轻微,我院对你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希望你以此为鉴,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真汲取教训,勤奋学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这是2009年我院对一名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对他提出的寄语。

时隔8年,2017927日,在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接待室,该学生及其父亲怀着激动的心情,一边不断向检察官们表示感谢,一边拿出资料汇报这些年来自己是如何听从检察官的谆谆教诲,勤奋学习,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的。据了解,2011年该学生考上大学,毕业后进入某研究所工作,如今他又考上合肥工业大学的研究生,即将入校就读。在与我院党组成员、公诉部部长汪少云和案件承办人座谈时,父子俩还表示,一定不辜负检察官和大家的期望,努力工作,诚实做人。

我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检工作,除专门安排人员负责未检工作外,还认真落实未检工作的各项措施,创新工作模式和做法,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使惩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收到一定效果。